长春理工大学学校办公室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规定
发布日期:2017-03-07
1.涉密计算机一律不许上互联网。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“三合一”软件。
2.坚持“谁主管,谁负责,谁使用,谁负责”的原则,涉密计算机使用必须经过单位领导严格审查、批准后方可使用。
3.涉密计算机必须设置双重密码,每周更换一次,设置8位以上密码,只限于使用者。
4.涉密计算机使用者应当接受并配合校保密办实施的保密监督检查,协助校保密办查处泄露国家秘密的违法行为。
5.加强对涉密计算机使用者的保密意识教育,提高保密观念,增强防范意识,自觉执行保密规定。
6.不得将非涉密存储介质插入涉密计算机。
7. 涉密计算机和上网计算机不能共用打印机、显示器。
8.涉密打印机打印的内容和数量要有记录。
9.网上下载的材料只能使用一次刻录盘刻录到涉密电脑中。
10.涉密计算机维修时工作人员必须在场实施保密监督。